大家好今天来介绍《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条件》不动产抵押未登记合同效力的相关问题,小编就来给你解答一下,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不动产抵押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主体适格:抵押合同作为法律行为的一种,必须符合一般法律行为对当事人在行为能力方面的要求,即订立抵押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应当表现自己内心的真实意愿,并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允许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使其违背自己的真实意志而签订抵押合同。
(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四)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不动产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即成立并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如附有条件或者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不动产抵押生效条件
不动产抵押生效条件如下: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者法律的规定在空间上占有固定位置,移动后会影响其经济价值的物,包括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的意义如下:
1、物权类型不同,用益物权限于以不动产为客体,而动产质权、留置权的客体则以动产为限;
2、以法律行为作为物权变动的法定要件不同,动产物权变动一般以交付为要件,而不动产物权变动则以登记为要件;
3、公示方式不同,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式,而动产物权以占有为公示方式,通常不要求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住房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有什么
住房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如下:
1、住房抵押合同是从合同,住房抵押合同生效的前提是所担保的主债合同生效;
2、住房抵押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效力的前提是不违背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3、住房产抵押合同,自办理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实践当中仅移交房地产权利证书的,一般不会使房地产抵押合同生效,如果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时,因登记部门的原因致使其无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人向债权人交付权利凭证的,可以认定债权人对该财产有优先受偿权,也即可以认定房地产抵押合同有效,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
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2、权利凭证的保管抵押合同中可以约定房产权证等相关权利凭证由抵押权人妥善保管;
3、抵押标的的保险抵押标的如果是房产、船舶等不动产,抵押合同当事可以约定对该标的投保;
4、抵押费用抵押合同可以明确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费用由谁承担,避免纠纷;
5、注意办理抵押标的登记手续依照法律规定,有些抵押物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方可生效。如房产、土地等做抵押的,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条件》不动产抵押未登记合同效力]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