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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登记办理程序》房屋抵押登记怎么办理流程

来源: 融房贷2023-02-17 22:30:02
大家好今天来介绍《房屋抵押登记办理程序》房屋抵押登记怎么办理流程的相关问题,小编就来给你解答一下,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房产抵押登记流程有哪些


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流程如下: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且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审核查验无误后办理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
(四)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或者调查时,申请人、被调查人应当予以配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产抵押登记流程有哪些


法律分析:1、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2、受理申请: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所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是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天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对符合规定的申请,登记机关会设定一个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应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3、审核: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中查清楚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驳回那些不符合规定的抵押登记申请。查清楚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还要对相关文件进行审查,看一下这些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4、登记:对已经核准的抵押登记,登记机关会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做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该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另外,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5、收费发证:(1)将已经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给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以及交费凭证领取)。(2)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国家或是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6、立卷归档:按照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抵押登记流程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1.所提供的资料有抵押合同、登记申请书等;2.受理申请:相关人员对所交的资料做出审核,审核不过的不予受理;3.审核:所登记的机关会房屋产权状况进行审核;4.登记:对抵押资料进行登记并盖章;5.收费发证;6.立卷归档。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本办法所称抵押人,是指将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办法所称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办法所称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屋抵押登记办理程序》房屋抵押登记怎么办理流程]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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