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2(天津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来源: 融房贷2022-06-29 23: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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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天津公积金贷款怎么贷问题2、关于天津公积金贷款的总额和年限的疑问问题3、天津公积金只能贷款六十万吗问题4、天津市公积金贷款计算问题1、天津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一、天津公积金贷款条件
第九条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天津常住户口或者天津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三)未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较大应未到65周岁);
(四)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有住房的,须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五)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并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
(六)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七)已按本办法规定支付首付款或自筹资金;
(八)同意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担保。
第十条 职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造成欠缴3个月(含)以内住房公积金或因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误,重新调整造成欠缴住房公积金,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第十二条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存在以下信用不良情况的,原则上不准予贷款:
(一)贷款当前存在未还本息或担保人代还;
(二)贷记卡当前存在逾期未还;
(三)准贷记卡存在透支180天以上未还记录(不含卡费、年费);
(四)贷记卡存在近12个月内未还较低还款额次数超过6期记录(不含卡费、年费);
(五)单笔贷款24个月内存在连续未还本息超过6期记录(含担保人代还);
(六)近两年内存在贷款展期(延期)或以资抵债等记录;
(七)单笔贷款存在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
(八)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记录。
二、天津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三十二条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贷款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向贷款银行提供下列资料:
(一)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婚姻证明、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正楷人名章,按照不同情况,还需提供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购房人的上述资料及合法有效的关系证明;
(二)由于非本人原因造成职工或配偶信用报告中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信用不良情况的,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
(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其相关资料;购买住房首付款证明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自筹资金证明;
(四)办理担保相关资料及声明;
(五)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第三十三条 贷款银行受理职工申请后,在当时对职工有关情况进行贷前审核,并在审核无误后将申请信息传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
第三十四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应当在收到贷款银行传入的职工信息后当时初审完毕。
第三十五条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初审同意的贷款,贷款银行应当时打印借款合同等相关协议由职工当场签订,并在2个工作日内加盖银行印章。
第三十六条 采用住房抵押担保方式的,职工和贷款银行应在7个工作日内到房屋坐落区、县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妥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经担保公司审核同意办理保证担保的,担保公司应在6个工作日内办妥担保及反担保有关手续。
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办妥质押手续。
第三十七条 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贷款银行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贷款有关材料送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
第三十八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并在复审同意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资金划拨。
第三十九条 用于购买住房的贷款,贷款银行应当在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划入的贷款资金后2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支付方式将贷款资金支付给住房出售人;用于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由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取。问题2、关于天津公积金贷款的总额和年限的疑问
看看这个 年限和你买的房有关,二手房最多20年,商品房30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公积金贷款期限及额度 2009-5-14 一、贷款期限 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买私产住房的,不得超过20年;购买公有现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不得超过10年。 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按照女性55岁、男性60岁计算;国家另有规定的,退休年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借款人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上述两种方法计算的低值。 二、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和贷款最高限额三个条件来确定,三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①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②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来确定: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评估价格)的80%;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③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问题3、天津公积金只能贷款六十万吗
天津公积金只能贷款六十万。
天津公积金贷60万条件要满足哪些?
天津公积金贷款60万条件:
1.公积金缴存时间,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满足足额正常缴存公积金金达到一定时间,有的地区要求6个月(含),有的要求12个月(含),各地会有差异。
2.贷款人年龄:贷款人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小于70岁。
3.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资料】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天津市政府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的方针政策,拟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负责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
2019年2月,天津重新颁布了《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职工购房日期在2019年2月1日之前的,仍按原政策执行,在2019年2月1日(含当日)之后的,按新政策执行。购房日期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生成时间或房产买卖协议的打印时间,以住房交易网签系统中的记载信息为准。
此次公积金新办法明确了三类情形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一类是购买配偶、子女、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住房的;第二类是离婚两年内,职工与原配偶之间存在买卖住房情形的;第三类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贷款额度方面,购首套住房按账户余额20倍计算,购第二套住房按账户余额10倍计算。此次调整后,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或私产房,按账户余额倍数条件计算贷款额度执行相同政策。
此次新办法还明确了骗贷行为处罚措施。以虚假的购房、婚姻或其他信息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高贷款额度的,由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退回违法所贷款额,并依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予以处罚;逾期不退回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问题4、天津市公积金贷款计算
您好!天津公积金贷款的金额:
1.贷款额度不高于客户(客户与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20倍,客户(客户与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小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2.贷款额度不高于按照职工(职工与配偶)还贷能力计算公式确定的金额,具体公式如下:
[(月工资总额+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现有贷款月应还款额]×借款期数(月)。
注:还贷能力系数为40%,现有贷款月应还款额为个人信用报告中贷款的月应还款额。
3.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使用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4.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规定的最低值计算。
除符合前款规定外,非同一家庭共同购买商品住房、私产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按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中约定的产权比例计算的住房价款,未约定产权比例的,视为各购房人平均占有住房产权。按产权比例计算的住房价款=住房全部价款×与申请贷款职工同一家庭的购房人合计占有的产权比例。
5.按照本办法计算出的可贷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则千位加1。 职工申请的贷款额度应为1千元的整数倍。
据以上信息答复您的疑问(仅逐条答复,没有综合考虑其他条件):
1、如果账户里为2.2万元,则贷款总额为2.2*20万元。
2、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请您参照第2条还贷能力的规定;
3、暂没有补充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请您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022-12329
若您仍有疑问,建议您咨询“客服在线”,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