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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绵阳那里可以贷款问题2、绵阳最大的第三方贷款公司问题3、绵阳公积金贷款问题4、在绵阳新开的公司能申请贷款吗问题1、绵阳那里可以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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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绵阳最大的第三方贷款公司
绵阳市涪城区旭东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绵阳市涪城区旭东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30日,注册地位于绵阳市涪城区凤凰城2幢1层2-6号,法定代表人为孙晓东。经营范围包括发放贷款及相关的咨询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小额贷款申请条件:
1、为年满十八周岁中国大陆居民;
2、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
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4、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
5、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小额贷款办理流程:
1、向当地银行或者贷款机构提交申请;
2、准备贷款所需的各种资料;
3、面签银行或贷款机构;
4、银行审核贷款人资质;
5、审核通过、成功放款。
问题3、绵阳公积金贷款
申请贷款人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以下审核资料: 1、如实填写《绵阳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一式两份; 2、申请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未婚的需单位或民政部门出具未婚证明; 6、配偶也须出具以上相同证明; 7、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企业集资建房的提供单位集资建房的定点,计划、开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购买二手房的,应提供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8、首付购房款总额30%的有效收据原件(复印件)。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市人民政府《绵阳市市级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绵府发[2001]23号、绵府办《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绵府办发[2005]10号文件精神,为了保证住房公积金“低存低贷”,降低职工购房融资成本的政策效应,支持和鼓励我市城镇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依法实行担保(抵押、质押、保证)。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代为办理,市财政监督。 一、贷款对象和范围 1、凡具有绵阳市城镇常住户口,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江油分中心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连续缴存的在职职工,在绵阳市辖区内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江油分中心申请职工个人住房贷款。 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绵阳市辖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时可申请贷款。 二、申请贷款人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江油分中心提供以下审核资料,并进行面谈、捺印。 1、填写《绵阳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一式贰份。 2、夫妻双方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证明(不在本辖区工作的,应由其工作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据证明)(2份)。 3、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复印件2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4、夫妻关系证明(离婚证明、未婚证明)原件(复印件2份)。 5、申请人根据贷款情况提供:①《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2份);②集资建房的提供单位集资建房的定点、计划、开工许可证(复印件2份);③购买预售商品房的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预售合同原件(复印件2份);④购买二手房的,应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复印件2份)和缴纳契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复印件2份);⑤大修住房的,提供有权部门批准文件,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复印件2份);⑥自建住房的,提供有权部门批准文件、自筹资金证明。 6、首付购房款总额30%或20%的有效收据原件(复印件2份)。 ①中低收入家庭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包括房改房、拆迁安置房、解困房)的,首付款比例按不低于20%执行。 ②购买普通商品房、二手房的职工,首付款比例按不低于30%执行。 7、申请人根据贷款情况应提交受托银行相关材料:①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证明;②房地产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③保证人资信证明及其同意提供的担保证明;④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有关批准文件、施工协议等。 三、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 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借款人(夫妻)提出申请的上月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专户存款余额的3—8倍。 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申请额度条件是: ①、职工购房总额25万元以上的,可申请15—20万元贷款; ②、职工购房总额20—25万元的,可申请15万元以内贷款; ③、职工购房总额20万元以内的,可申请10万元以内贷款; ④、职工购房总额9万元以内的,可申请6万元以内贷款。 3、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同时不能超过借款人借款日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 4、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为两档: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为3.96%;5年以上(20年以内)年利率为4.41%(2005年3月17日中国人民通知执行)。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20年以内)的,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四、贷款的审查、审批、发放 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江油分中心负责对借款人资格、资信的审查,并进行面谈。 2、对借款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进行实地考察。 3、受理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按规定送主任办公会议审定后,经主任批准办理。 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按规定进行复核,签订《借款合同》和《还款协议》,办理担保(抵押或质押)等手续后,负责发放和回收贷款。 五、购买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条件是: 1、购二手房贷款条件是:按交易价格,评估报告,再结合使用时间、住房环境、周边楼盘价位综合后,在确保无风险的情况下,按综合后价位的60%审定。 2、购二手房的贷款,可用二手房办理抵押。 3、职工在购二手房交易有效,落实抵押后,可办理贷款现金的提取,用于直接支付交易当事人 4、需翻建、大修住房的,可用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办理抵押。 5、翻建、大修住房的,要经过有关部门确认。审定时综合购房原价、使用时间、住房环境、周边楼盘价位确定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控制在10万元以内。 6、新建自住住房的职工,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50%且主体工程完结,最高贷款额度控制在10万元以内。 六、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贷款流程图: 职工申请——职工贷款科初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 发出《授权授托银行贷款通知书》 受托银行审查 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担保合同 借款人办理抵押(质押)登记 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受托银行划转款项 借款人按月归还本息 清偿债务,注销抵押、还证 七、贷款的偿还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5年3月17日公布利率按下表万元还款测算举例(仅供参考): 贷款年限 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 月均还款额 (单位:元) (年) (月) 年利率(%) 月利率(‰) 2 24 3.96 3.300 434.07 3 36 3.96 3.300 295.06 4 48 3.96 3.300 225.61 5 60 3.96 3.300 183.98 6 72 4.41 3.675 158.33 7 84 4.41 3.675 138.58 8 96 4.41 3.675 123.81 9 108 4.41 3.675 112.35 10 120 4.41 3.675 103.21 11 132 4.41 3.675 95.75 12 144 4.41 3.675 89.56 13 156 4.41 3.675 84.34 14 168 4.41 3.675 79.88 15 180 4.41 3.675 76.04 16 192 4.41 3.675 72.69 17 204 4.41 3.675 69.76 18 216 4.41 3.675 67.16 19 228 4.41 3.675 64.85 20 240 4.41 3.675 62.78 2、还款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借款人持现金直接到贷款银行佃理还款;二是借款人办理银行卡每月按时存款扣贷款。 3、借款人可办理提前还款。需提前的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提前通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借款人应从贷款发放之日起,次月开始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5、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的以及超过借款合同最后期限三个月仍未还清贷款本息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会同受委托银行和有关部门处置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或质押物。 八、贷款的担保 1、以房产作抵押的,以现值为准,经受委托银行认可,抵押值最高不得超过抵押房产现值的70%,抵押金额不得低于借款金额本息。 2、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抵押的:在办妥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前,由售房单位(或集资建房单位)为借款人出具担保,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借款的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保证合同》,并同意将所划转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10—20%作为保证金存入受托银行专户,在住房交付使用后代借款人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以及抵押手续后,保证金退还售房单位。 3、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有价证券进行质押的,按规定需办理登记的,应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质押金额最高不能超过质押物面值的90%,并不得抵于借款金额本息。 九、城区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银行 1、中国工商银行绵阳市富乐支行,地址:城区富乐路17号,联系电话:2242449。 2、建行绵阳市分行营业部,地址:临园路东段16号,联系电话:2245543。 3、绵阳市农业银行营业部,地址:城区金菊街6号,联系电话:2366150。 4、中国银行绵阳分行零售业务部,地址:临园路东段72号,联系电话:2315090。 5、绵阳市商业银行营业部,地址:城区临园干道西段文竹街3号,联系电话:2363289。十、区(市、县)办理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 1、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油分中心,地址:中坝镇金轮干道14号二楼,联系电话:3251848,主任:罗长华。 2、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台管理处,地址:潼川镇正北街98号,联系电话:5260913,主任魏华方。 3、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盐亭管理处,地址:县城凤池街,联系电话:7223413,主任:王汉华。 4、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梓潼管理处,联系电话:8212495,主任:张剑平。 5、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武管理处,地址:县财政局内,联系电话:8825434,副局长:陈玉春。 6、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川管理处,地址:县财政局内,联系电话:4821596。 7、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县管理处,联系电话:4225020,主任:赵祥。 8、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涪城管理处,地址:涪城区党校内,联系电话:2264914,主任:黄晓玉。 9、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游仙管理处,地址:沈家坝区政府一楼,联系电话:6271531,主任:衡廷清。 十一、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办理地址。 绵阳市安昌路35号(财政大楼六楼18、19号)。 贷款咨询电话: 办 公 室:2230032 职工贷款科:2236894 财务会计科:2231161 投诉电话:2231213
问题4、在绵阳新开的公司能申请贷款吗
可以的。银行贷款手续: (1)建立信贷关系 申请建立信贷关系时企业须提交《建立信贷关系申请书》一式两份。银行在接到企业提交的申请书后,要指派信贷员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①企业经营的合法性。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必需的有关条件。对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应检查营业执照批准的营业范围与实际经营范围是否相符。 ②企业经营的独立性。企业是否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单独计算盈亏,有独立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 ③企业及其生产的主要产品是否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序列。 ④企业经营的效益性。企业会计决算是否准确,符合有关规定;财务成果的现状及趋势。 ⑤企业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企业流动资金、固定资金是否分口管理;流动资金占用水平及结构是否合理,有无被挤占、挪用。 ⑥新建扩建企业。扩大能力部分所需流动资金30%是否已筹足。如暂时不足,是否已制定在短期内补足的计划。 信贷员对上述情况调查了解后,要写出书面报告,并签署是否建立信贷关系的意见,提交科(股)长、行长(主任)逐级审查批准。 经行长(主任)同意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后,银企双方应签订《建立信贷关系契约》 (2)提出贷款申请 已建立信贷关系的企业,可根据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的流动资金需要,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以工业生产企业为例〕申请贷款时必须提交《工业生产企业流动资金借款申请书》。银行依据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及有关制度,并结合上级行批准的信贷 规模计划和信贷资金来源对企业借款申请进行认真审查。 (3)贷款审查 贷款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①贷款的直接用途。符合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支持范围的直接用途有:<1>合理进货支付货款;<2>承付应付票据;<3>经银行批准的预付货款;<4>各专项贷款按规定的用途使用;<5>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②企业近期经营状况。主要包括物资购、耗、存及产品供、产、销状况,流动资金占用水平及结构状况;信誉状况;经济效益状况等。 ③企业挖潜计划、流动资金周转加速计划、流动资金补充计划的执行情况。 ④企业发展前景。主要指企业所属行业的发展前景,企业发展方向,上要产品结构、寿命周期和新产品开发能力,主要领导人实际工作能力,经营决策水平及开拓、创新能力。 ⑤企业负债能力。主要指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实有额及流动资产负债状况,一般可用自有流动资金占全部流动资金比例和企业流动资产负债率两项指标分析。 (4)签定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贷款人将一定数量的货币交付给借款人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人到期还本付息的协议,是一种经济合同。 借款合同有自己的特征,合同标的是货币,贷款方一般是国家银行或其它金融组织,贷款利息由国家规定,当事人不能随意商定。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达成协议。由借款方提出申请,经贷款方审查认可后,即可签定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①借款种类;②借款用途;③借款金额;④借款利率;⑤借款期限;⑤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⑦保证条款;⑧违约责任;⑨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借款合同必须由当事人双方的代表或凭法定代表授权证明的经办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5)发放贷款 企业申请贷款经审查批准后,应由银企双方根据贷款种类签定相关种类的借款合同。签定合同时应注意项目填写准确,文字清楚工整,不能涂改;借、贷、保三方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齐全无误。 借款方立借据。借款借据是书面借款凭证,可与借款合同同时签定,也可在合同规定的额度和有效时间内,一次或分次订立。 银行经办人员应认真审查核对借款申请书的各项内容是否无误,是否与借款合同相符。借款申请书审查无误后,填制放款放出通知单,由信货员,科(股)长”两签”或行长(主任)”三签”送银行会计部门办理贷款拨入借款方帐户的手续。借款申请书及放款放出通知单经会计部门入帐后,最后一联返回信贷部门作为登记贷款台帐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