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南宁公积金贷款额度)
来源: 融房贷2022-06-30 11: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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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南宁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问题2、南宁公积金贷款新政策问题3、南宁公积金贷款额度问题1、南宁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南宁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是:
一、南宁公积金贷款条件是:
1、连续6个月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南宁公积金贷款要求是:
1、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连续12个月(含)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最后一次缴存月份距离申请当不超过两个月;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南宁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风险防控系数。
南宁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1、个人身份证;
2、如所购住房属配偶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
3、预付款收据或购房发票(办理时限为一年内);
4、属购买单位腾空房、已竣工集资房的:提供《南宁市出售国有住房核定产权通知书》或《南宁市公有住房出售评估表》(办理时限为一年内),南宁市区以外的,提供辖区房改部门出具的有关出售国有住房和集资建房的相关件;
5、属在建集资建房、市场运作建房的:提供购房协议和集资或市场运作建房批文。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问题2、南宁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法律分析:南宁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1、首套/二套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首套房最高可贷70万元(比之前多了10万元);二套房最高可贷60万元(比之前多了10万元)。
2、调整贷款额度计算方式。新政策的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风险防控系数。
3、取消房屋面积限制。新政仍然是“认房又认贷”,但认房的标准,只看房屋套数,不看房屋面积。目前执行的政策是:
首套及首次:指名下无房无贷款,第一次买房,第一次用公积金,面积不限定。
二套首次,即此前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要求现个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且建筑面积120_(认房)。在购买第二套房且建筑面积144_时,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二次公积金贷款,即此前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要求公积金贷款需结清(认贷),目前无房或只有一套房,建筑面积120_,在购买第二套房且建筑面积144_时,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注意,这里是指全国范围使用公积金的次数。
新政取消了房屋面积限制,此前的房屋面积多少,购买第二套房的面积大小,都放松了限制。
4、取消房屋面积限制。新政仍然是“认房又认贷”,但认房的标准,只看房屋套数,不看房屋面积。目前执行的政策是:
首套及首次:指名下无房无贷款,第一次买房,第一次用公积金,面积不限定。
二套首次,即此前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要求现个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且建筑面积120_(认房)。在购买第二套房且建筑面积144_时,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二次公积金贷款,即此前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要求公积金贷款需结清(认贷),目前无房或只有一套房,建筑面积120_,在购买第二套房且建筑面积144_时,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注意,这里是指全国范围使用公积金的次数。
新政取消了房屋面积限制,此前的房屋面积多少,购买第二套房的面积大小,都放松了限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问题3、南宁公积金贷款额度
具体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