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购房的过程中,办理贷款往往是最让购房者头疼的事情,一来,贷款比较复杂,二来,一不注意,就要多付出很多的钱。所以,如何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就成为很多购房者急需了解的买房知识。那我们怎样办理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流程: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假如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无条件同意一次支付及期月还款额(非全部偿清),经办行应同意办理;但借款人提出对提取支付要求给予补偿时,经办行应劝导借款人将提前支取数额开空帐户,由经办行按月扣收。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8-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法律分析:组合贷款办理步骤:(1)贷款咨询:了解组合贷款中自营性贷款的有关情况和要求;(2)贷 款申请:分别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分别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3) 签订合同: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之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 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行申请组合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在接到银行同意贷款的通知后,需与贷款行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4)贷款发放:公积金中心和银行分别在条件具备时按合同约定 发放贷款;(5)客户还款:客户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计算组合贷款条件下在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时,商业贷款部分和公积金部分的每一 期月供,利息总额和还款总额。操作步骤:分别填入商业贷款部分的金额和公积金贷款部分的 金额,则可以对比计算出这两个部分的还款情况。最后计算得出每期还款本金,利息和月供。
法律依据:《贷款通则》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
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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