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致电客服,转人工服务进行查询;
二 持贷款相关资料,前往银行柜台进行查询。
三 通过建行官方网站查询
认证用户登录个人主页,点击【我的贷款】项下的【贷款进度查询】;
2.选择查询类型:【客户】,选择【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客户姓名】,点击查询;
3.页面显示客户申请信息,【目前进度】栏下客户贷款当前申请进度。
4.将鼠标放至某笔查询贷款的【目前进度】栏,可看到该笔贷款的贷款进度显示条。
5.用户可对贷款申请进行修改操作。
拓展知识:
住房贷款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向房屋购买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购房贷款支持,通常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
按贷款款项来源分为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种。按还款方式又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两种。住房贷款的利率以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为基础,不同银行的贷款利率略有上浮。
准备资料
二、借款人需要提供的贷款资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
1、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未婚需填写未婚声明,我行留存原件;
5、离异或丧偶者需要提供离婚证或协议、判决书,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的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二)收入证明或能够证明借款人收入和还款能力的相关材料
1、工资收入证明:银行制式证明或单位介绍信;
2、借款人除行政事业单位、国家公务员、国企以外的一般企业、有限公司等出具的公司收入证明,还需付三个月的银行流水明细(需银行盖章确认);
3、租赁收入(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其他权利凭证(如定期存单、国债、投资保险单等);
5、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近三期的纳税证明和对公账户三个月对账单。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
借款申请人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建设银行负责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
2、签订合同
借款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建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选用委托扣款方式的借款人须在建设银行开立龙卡或储蓄账户。
3、抵押登记和保险。
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建设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合同公证及住房保险等手续。
4、支用款项
建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并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人售房款专用账户或其他指定账户内。
5、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委托建设银行分期扣款或到建设银行柜面,按期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6、合同变更
合同执行期间,借款人可向建设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部门提出变更借款期限、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等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建设银行为借款人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7、贷款结清
建设银行为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借款人取回抵押登记证明等文件,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等手续。
1、贷款额度:
最高额度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贷款期限:
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内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确定贷款期限。
3、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4、还款方式:
借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采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法,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和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还款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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