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介绍《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手续》房屋抵押贷款要办哪些手续的相关问题,小编就来给你解答一下,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抵押的手续是: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签订借款合同;抵押者缴纳登记费用;抵押者盖章的产权证提交给抵押当事人。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应当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设定的房地产抵押,受国家法律保护。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HTML5视频办理房屋抵押需要哪些手续:
1、在办理房屋抵押时,书面抵押合同是必须要有,一般抵押人应该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需明确约定抵押的房屋所在的具体位置、所抵押的额度、债务人要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担保的相关范围、抵押权的实现方式以及违约应该要承担的责任等;
2、办理房屋抵押一般是以登记生效为基本条件,因此签订完抵押合同之后,必须要尽快到当地房屋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因此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必须要携带本人所有的房屋的房产证、国土证或者是房产不动产权属证书、以及本人身份证、证明房屋价值的材料,例如购房合同、房产评估报告、以及房屋管理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房屋管理行政部门办理即可,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使用他人的房子作为抵押的话,办理抵押登记时一般是需要房屋的所有权人本人到现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四)担保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
房屋抵押贷款的条件和手续会因不同的贷款机构有不同的要求。如果是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要求借款人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也就是还说要有一定还款来源还款能力;抵押的房产有产权证,产权明晰;抵押人的年龄也有要求,首先满18周岁,系成年人等其他条件。办理手续,首先要先提交申请,准备自己的房产证明,身份证明,收入水平,有些机构还需要提交征信记录。然后还需要确定房屋价值,贷款数额,双方签订贷款合同;经机构审批后,符合各方面要求的,经过核实再发放贷款。以不动产做抵押的还要办理登记手续,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一条 【地役权的抵押】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第三百九十七条 【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规则】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 【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手续》房屋抵押贷款要办哪些手续]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