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导航
问题1、北京地区:公积金贷款怎么申请呢?问题2、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问题3、北京公积金贷款买房最新政策是什么?问题4、北京公积金贷款需要多长时间问题5、北京公积金贷款具体怎么办理?问题1、北京地区:公积金贷款怎么申请呢?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贷款用途:建设银行接受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委托,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用于支持借款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各类型住房。 ----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构いい。 ----3、贷款条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1)有合法的身份;(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5)有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最低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6)有符合要求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7)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借款条件。 ----4、贷款额度:最高额度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5、贷款期限: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内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确定贷款期限。 ----6、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7、申请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客户提出借款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资料; ----(4)合法的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批准文件; ----(5)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购买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8、客户贷款流程: ----(1)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需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银行负责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 ----(2)签订合同、开立存款账户。借款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银行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选用委托扣款方式还款的借款人须在银行开立储蓄卡或信用卡扣款账户。 ----(3)办理抵押登记、投保住房保险。签订合同后,应根据国家和当地法律法规,办理抵押登记及其他必须的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借款人负担,抵押期间保险单正本由贷款银行保管。 ----(4)支用款项。借款人在建设银行填制贷款转存凭据,建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银行开立的售房款账户内,或将贷款资金直接转入借款人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委托建设银行分期扣款或银行柜面,按期归还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本息。 ----(6)贷款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建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并持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问题2、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自2018年9月17日起,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为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在以下这些情况下,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有一定上浮:
1、借款申请人户籍均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买城六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借款额度可上浮20万元,至140万元;
2、借款申请人户籍在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的,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至130万元;
3、不属于前述两种情况的,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
4、符合第二套房贷款政策要求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注:新政下调了二套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下调为60万元。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月个人缴存额/缴存比例-最低生活保障金额)/对应贷款年限的月均还款额系数。
北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符合如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申请借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
3、借款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
4、申请贷款支付所购住房的房款。
5、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
6、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
7、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北京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贷款用户先向对应的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咨询,提交所需资料。
2、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初步的评审。评审的时候,需要两方面的,一方面是信用评估,一方面是抵押物评估。对担保中心的担保资格进行审核。
3、双方当面签定合同。
4、把所有的资料,转到经办的银行。
5、具备贷款条件的,发放贷款。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关于的相关内容,更多信息可以关注分享更多干货
问题3、北京公积金贷款买房最新政策是什么?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发〔2015〕22号 各单位: 为支持缴存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5〕98号)的规定,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二、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三、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不再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 四、本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5月29日
问题4、北京公积金贷款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需要1个月左右。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问题5、北京公积金贷款具体怎么办理?
住房公积金实行对象是所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城镇和私营企业在职职工。专项用于职工个人购、建、大修住房等。 对所申请的个人住房公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所需款时,不足部分可向银行申请商业性贷款。申请公积金抵押贷款 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指定承办银行受理。 申请条件 已参加缴交住房公积金,并连续缴交的职工有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的证明每户只能享受一次本项贷款借款人购买的住房必须是解困房、 经济适用住房、已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普通住宅和二级市场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A)有购买一套自住房所需资金3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款(买一手房)(B)拟购房产位于福州市内,首期款项(不低于评估价的40%)已存入指定银行帐户(买二手房) 7.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货款额度、期限、利率 每户最高可贷款额度为12万元,贷款额度随着住房公积金存量的增长而调整。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能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贷款期限在5年以内的为4.14%,5年以上的为4.59%,贷款本息采取按月等额均还的方式。偿还方式 公积金贷款本息采取按月等额均还方式,借款人须按借款合同规定,每月到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也可委托所在单位每月从工资中代扣转交贷款承办银行。待还清贷款本息后,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办理程序 A.买一手房 借款人到福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填申请表-资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格(5个工作日)-承办银行审查贷款安全性(20个工作日)-承办银行分别与借款人和售楼单位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和房产保险-承办银行放贷-购房者还款-清户 B.买二手房 申请人与卖房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并向中介公司申请 —中介公司收齐资料并配合申请人到银行办手续 —资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格— 承办银行审查贷款安全性,并向买卖双方及中介公司出具《贷款承诺函》 —评估机构对物业评估的确认 —借款人办理贷款,抵押合同签字和房产保险 —中介公司负责办理房产过户及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证交银行收押 —承办银行放贷 —购房者还款 —清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申请时申请表须经所在工作单位证明盖章并提交: ( 1 )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 ( 2 )合法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及复印件 (3)拟购住房售价30%以上自筹资金的证明(已预付给售房单位的部分提供付款收据原件) (4)售房单位同意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承诺等。 (5)职工申请时,须以自有、共有或第三房产进行抵押,或用有价证券质押。 注:借款人已婚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 若申请人买的是二手房,还需提供: ( 1 )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或纳税证明 ( 2 )提供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评估的《评估报告》 公积金的转移与支取 一.当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住房公积金本息转入新调入的单位职工公积金帐户下 二.购买,建造,翻造,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当职工离退休或户口迁出本市、出境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其积累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退还本人,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四.当职工在职期间去世,可由其继承人或受赠人根据 《继承法》的有关 规定办理提取 手续。职工在符合有关条件下经单位批准可支取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 支取住房公积金步骤 到开户行支取审批表和支款凭证 —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批 —到银行支取住房公积金